作者:黄倩 来源:昆明日报
日前,记者获悉,云南将进一步加强对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未实施电子监管的疫苗一律不得销售。
近日,云南省药监局下发通知,在全省部署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监管工作。省药监局要求各级药监部门,在加强对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的同时,发现假劣或质量有问题的疫苗,要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依法严肃处理;未按要求配备相应冷链设备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疫苗经营资格;未实施电子监管的疫苗,一律不得销售;未在规定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企业将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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