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淑博 来源:大河网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全面提高监管效能和质量,我市将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对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票据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存在漏洞和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要依法查处,以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为契机,强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同时,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行动,以处方药分类管理为重点,加强抗菌药物零售管理,严格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不断强化零售企业的责任意识,防止药物滥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对疫苗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凡不具备疫苗经营条件,尤其是没有实施电子监管和不符合冷链管理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核减疫苗的经营范围。
对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要抓源头、规范进货渠道,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生产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同时加大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超范围经营的查处和市场内中药材质量的抽查,严厉打击中药材掺杂使假和非法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鼓励中药材市场向符合GSP要求的企业化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