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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站罚款提成60%
姚彬海曾明确地说,运管站罚款他们提成60%。采访中,李刚却反复强调,林甸不存在罚款返还的问题。
当天,记者到林甸县财政局核实。黑龙江省林甸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苗翠成提供了林甸县道路运输管理站三年来向财政上缴的罚款收入:2010年是3073000元,2009年是294万元,2008年是1678150元。
苗翠成说,他们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政策,所有罚款收入必须上交财政,财政每年根据部门实际做出预算。苗翠成提供的数字是,2008年运管站预算105万,实际支出88万;2009年预算100万,实际支出102万;2010年预算184万,实际支出284万。
从林甸县财政局提供的数字看,运管站这三年的实际支出和罚款之间并不符合60%的联系。然而,记者在道路运输管理站采访时,从运管站财务负责人戚娟向记者提供的运管站2010年会计账簿可以看出,财政补助以办案费的名义定期进入到运管站。戚娟说:“就是你往那个财政缴,财政就给你返。基本上就是那个姚站长直接去办的。”
截止到12月31日,2010年来自财政的补助总额是2422260元,去掉2009年结转的余额619700元,总的补助是1802560元。戚娟提供的账本显示,2010年运管站的罚款收入是3012450元,和林甸县财政局提供的数字3060750基本接近,那么财政补助占罚款的比例是多少?戚娟表示是60%。这与之前姚彬海说的数字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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