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主要包括五部分:
1.道路交通安全现状与趋势
2.指导思想和目标
3.规划重点任务
4.重大工程
5.保障措施
编者按:2011年12月3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颁布《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期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政策方针,是指导全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因此,学习领会《规划》对各部门的决策者和执行者都十分重要。本期我们特别邀请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赵瑞华同志对《规划》做一解读。
一、编制背景
2010年4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则,要求制定全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规划。2010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十二五”期间报国务院审批的专项规划整体预案,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纳入专项规划预案。2010年12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致函公安部,同意将《规划》纳入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作为其专项规划之一。
2010年底,公安部成立了编制工作小组,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上半年,公安部在起草《规划》过程中,多次反复征求各方专家和地方公安交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并书面征求了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经多次修改,于6月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11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规划》稿分别送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农业部和中编办征求意见,经过与有关部门的多次协商并修改完善,12月3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印发颁布了《规划》。
二、编制原则
《规划》作为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专项子规划,围绕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一核心任务,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影响和制约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性、源头性、普遍性问题,以着力解决重点问题,带动整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的提升。二是立足实际。力求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及重点任务,突出可操作性,便于实施。三是科学前瞻。加强宏观研究和战略谋划,突出科学管理,力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四是项目带动。通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重大工程,在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体制重点、难点问题上实现突破,进而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大交通安全投入,全面落实《规划》。
三、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相关部门的建议,同时借鉴国内外相关规划的编制特点,《规划》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一是道路交通安全现状与趋势。总结了“十一五”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了“十二五”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二是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道路交通事故死伤人数有所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万车死亡率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不超过2.2,下降1.0以上,营运车辆肇事导致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15%以上的量化指标。三是重点任务。着重从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提升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性、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严格道路交通执法、提升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出行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和基础研究等7个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四是重大工程。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拟组织实施的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工程、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国家主干高速公路网交通安全管控工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等5项重大工程。五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政府组织领导、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加大投入保障和加强考核评估等方面提出了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