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昌政务网
近日,金昌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决定从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分别安排200万元和300万元,扶持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凡是符合要求的“菜篮子”工程项目,将可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和补助。
据了解,扶持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蔬菜大棚和日光温室、蔬菜集约化育苗场、“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及示范推广项目建设等。
其中,蔬菜标准化、规模化和设施蔬菜生产、育苗中心及市场体系建设,将以定额补助的方式给予扶持;蔬菜保鲜贮藏库按贮藏能力,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扶持;标准化设施蔬菜高新技术示范小区建设,以定额补助的方式给予扶持,品牌创立以奖励的方式给予扶持;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以定额补助方式给予扶持。
扶持、补贴标准为:每个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市级蔬菜生产标准园补助资金20万元;新建50座以上集中连片日光温室设施小区,每个标准化日光温室补助资金8400元,升级改造老化日光温室每座补助资金5000元;新建50座以上集中连片食用菌设施小区,每棚补助资金3900元;生产能力在150万株以上的蔬菜工厂化育苗中心,每座补助40万元;4座蔬菜冷链储藏库补助资金115万元。
扶持政策还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创立农产品品牌,以进一步提高我市高原夏菜、优质肉羊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政策规定,每认证一个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将奖励1万元;每获得一个原产地保护证书,将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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